故明王之所操者六:生之,杀之,富之,贫之,贵之,贱之。此六柄者,主之所操也。主之所处者四:一曰文,二曰武,三曰威,四曰德…

英明的君主必须把生杀、贫富、贵贱这六种大权牢牢握在自己手里,同时以文、武、威、德四种手段治国。一旦权柄旁落、位子坐歪,法令就会失效,国家必然出乱子。

故明王之所操者六:生之,杀之,富之,贫之,贵之,贱之。此六柄者,主之所操也。主之所处者四:一曰文,二曰武,三曰威,四曰德。此四位者,主之所处也。藉人以其所操,命曰夺柄。藉人以其所处,命曰失位。夺柄失位,而求令之行,不可得也。法不平,令不全,是亦夺柄失位之道也。故有为枉法,有为毁令,此圣君之所以自禁也。故贵不能威,富不能 ,贱不能事,近不能亲,美不能淫也。植固而不动,奇邪乃恐,奇革而邪化,令往而民移。

因此英明君主所掌握的权柄有六项:使人活,使人死,使人富,使人贫,使人贵,使人贱。这六种权柄,是君主所要掌握的。君主所要占据的领域有四:一是文治,二是武事,三是刑威,四是施德。这四个领域,是君主所要占据住的。把君主自己掌握的权力交给别人,叫作“失权”,把君主自己占据的领域交给别人,叫作“失位”。君主失权失位,还希望法令能够推行,是办不到的。法度不公平,政令不完备,也是导致失权失位的原因。所以,有些歪曲法度,有些毁弃政令的事情,都是圣明君主自己禁止去做的。因此,权贵之臣不能威胁君主,富贵之人不能贿赂君主,贫贱之人不能讨好君主,近臣不能亲昵君主,美色不能迷惑君主。坚定地坚持法令不动摇,乖异邪僻的人就自然恐惧,乖异邪僻的人们都有了改变,法令一颁布下去,民众就跟着行动了。

原文

故明王之所操者六:生之,杀之,富之,贫之,贵之,贱之。此六柄者,主之所操也。主之所处者四:一曰文,二曰武,三曰威,四曰德。此四位者,主之所处也。藉人以其所操,命曰夺柄。藉人以其所处,命曰失位。夺柄失位,而求令之行,不可得也。法不平,令不全,是亦夺柄失位之道也。故有为枉法,有为毁令,此圣君之所以自禁也。故贵不能威,富不能禄 [1] ,贱不能事,近不能亲,美不能淫也。植固而不动,奇邪乃恐,奇革而邪化,令往而民移。

注释

[1] 禄:施以财富,名词作动词用。这里指君主接受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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