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法
《法法》是先秦时期法家思想的重要文献。所谓“法法”,即取法于法,以法行法,以法执法,即用法的手段来推行法度。本篇主旨强调立法,立法然后有常规,上自君臣,赖之而治事,下至庶民,守之而成规,则国无不治,民无不安。值得注意的是,作者特别强调统治者首先要遵守法度,遵守行法的合法性。为此,文章强调了以下几点:第一,国君声望地位的高低,取决于能否法立令行。“法立令行,则民之用者众”,第二,善于用民的办法,是严格地施行法制。作者认为善用民者,“轩冕不下拟,而斧钺不上因”。严格依法赏罚,则“贤者劝而暴人止”,功名可立其后。第三,依规矩才能正方圆,依法度才能治国事,无论贤愚智昏,概莫能外。作者反复强调:“虽圣人能生法,不能废法而治国”,“虽有明智高行,倍法而治,是废规矩而正方圜”。第四,欲求法令施行,君主必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作者推原法令之所以不能施行,其原因之一即君主不知自身行为即为法令之本,不以身先,虽令不行。若“禁胜于身,则令行于民矣”。 作者还对统治者行法提出了一些警示,其中有:不以法治国造成国家混乱,罪在君主;君主不以法行法实质是害民害国,因此不得以私欲改变法;君主必须坚决废私议而维护公法,要节俭行法,要一切以法为准,不能超前或落后于法,要以法行法来争取民众,才能维护君主的尊严,才能与民乐成,而不与虑始;君主不先行法则国危自危;要坚持自己的权威,不得毁法、废法;法令是百姓之宝,唯君所好,“先民服也”,才能行法;君主以法行法要虚心谨慎,不能自满,要以国为重,等等。 本篇体现出战国法家思想的核心内容,实为管子富有浓厚法家色彩的一篇理论宣言。篇中谈到“术”和“势”,分析君主手中所握的权势以及如何维持这一权势,论述如何运用赏罚手段,如何运用手中六种权力等等。法、术、势三者正是本篇的核心内容,这都是后来法家的核心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