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令
所谓“重令”,是说治国要以法令为重,即君主治国理民必须重视法令、要以法令为根本。本篇提出法令是治国最重要的工具,人人遵守法令是安国最重要的根本。文章认为:治国的武器,“莫重于令”,令重则君尊国安,令轻则君卑国危,而法令的实施有其主要的条件。因此文章提出:朝必“贵经臣”,国必“服经俗”,民必“务经产”,有此三条,国家才能充满正气,民众必然安定。作者将“号令”与“斧钺”“禄赏”提到了成就霸王事业的高度。文章提出三点来维护法令:一是法令不得增改和损害,二是法令一旦制定必须执行、没有讨论的余地,三是法令严禁被扣压和被违反。这就是优良政治的三原则。与此相关,文章还谈到“六攻”的问题,指出:亲戚、权贵、财货、女色、巧佞之徒、玩好之物等六者,会对上述三原则产生破坏作用,君主应严加注意。本篇体现的管子学派的法治精神,属于早期法家的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