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禁

“法禁”,指需要依法禁止者。本篇前半部分论述了法制对于治国的重要性,君主需要维护法制,依法禁止违法行为。开篇即提出维护统一法制的重要性,反复强调法令是不可侵犯的,指出法制对社会规范和道德行为约定俗成的重要作用。继而下半部分具体论述十八种应该依法禁止的违法行为,内容广泛,都是根据政治生活中具体事例总结得出,是古代圣王所要精心防禁的邪僻行为。作者把奸雄擅权、朋党为害,以及各种毁法畔禁的险恶心理、行为手段进行详尽剖析,使其一一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是一篇观点鲜明、论述精彩的法家政论。

法制不议,则民不相私;刑杀毋赦,则民不偷于为善;爵禄毋假,则下不乱其上。三者藏于官则为法,施于国则成俗,其余不强而治矣。…
法制公正不容疑议,百姓就不敢相互包庇;刑罚杀戮无所宽贷,百姓行善就不敢存苟且之心;授爵赐禄应当应分,臣民就不敢以下犯上扰乱纲纪。这三样事掌握权都在官府,并由官府实施而形成为公开的法律,再推行到全国各地,由民众依循法律行事而形成风俗,那么,其他各方面的事不用费力勉强,就可以顺理成章地治理好了。国君统一确立法度,百官就必须共同遵纪守法;君主把法度清楚宣布,臣民百姓行事就都领会法度并接受制约。如果国君立法定规不能统一,臣民百姓违背常法而另依私理的人就必然增多。这样人人都行其私律,废弃君主的法度而各行其道。如此一来,百姓与朝廷异法而与官府对立,大臣与君主分威而争权夺势,国家的危机一定是从这里开始。从前,圣王治理民众就不是这样的,对于背弃君主命令不执行国家常法的人,一定使他承受刑罚的羞辱;这样做,那些利用钱财广泛施恩施惠、笼络人心的行径,必定会被公正法度纠正,令其改正。扰乱国家的常法正道,擅改朝廷的定制常规,恣意私自赏赐拉拢的行为,这是圣王必须要禁止的。圣王已经谢世不在了,其后代的君主德行衰退,处事就差多了。治理民众却不懂得立君之道,不知如何树立君主...
壶士以为亡资,修田以为亡本,则生之养私不死,然后失矫以深与上为市者,圣王之禁也。审饰小节以示民,时言大事以动上,远交以逾…
供养游士成为自己叛亡的资本,制作兵甲、修治武器作为自己的本钱,豢养乱臣贼子、私藏亡命之徒以形成抗衡力量,然后强直不让地深入要挟君主,讨价还价地使所求必得,这是圣王所要禁止的。注重修饰小节装模作样地显示于民众以赢得尊重,经常议论些大事来震动国君,广泛结交四邻来压服同僚异议,凭借自己位高权重来控制君主、操纵朝政,这是圣王所要禁止的。屈身降位杂处于黎民百姓之中,行为怪僻侧身而行以招注目,以获取广远的名声,欺瞒君主又蒙骗百姓,这是圣王所要禁止的。违逆世情、抗拒礼节,让用夸诞言辞文饰自己的荒唐行为,令其成为合理行径,借此来抬高自己的地位,这是圣王所要禁止的。拥有积蓄而生活安逸,广施财物收买民众,行事殷勤顺从人意,用财货来取悦人心,以接济别人来沽名钓誉,自己能安然静守、稳坐不动,却使人都来求助,这是圣王所要禁止的。行为邪僻而又态度顽固,言谈诡谲而又伪言善辩,道术错误而又运用广泛,支持邪恶而又文过饰非,这是圣王所要禁止的。以勾结成私党为友爱,以包庇罪恶邪行为仁慈,以诡计多端为才智,以横征暴敛为忠君,以发泄私愤为勇敢,这是圣王所要禁止的。堵塞国家的根本,竭力蒙蔽欺骗国君...
圣王之身,治世之时,德行必有所是,道义必有所明,故士莫敢诡俗异礼,以自见于国;莫敢布惠缓行,修上下之交,以和亲于民;故莫…
身为圣明的君王治理世事,当处在国家安定、治世清明的时候,树立德行必须定下正确的标准,推行道义也必须有个明确的准则,这样,士人都不敢悖逆风俗、违反礼节,不敢在国内以奇言怪行自我标榜;也不敢布施小惠,缓行刑罚,来结好上下,收买民心;也不敢越级僭职,谋取功利,来取悦国君。圣王治理臣民,对于钻营竞进、越职求利,一心向上爬者,积极地说要使他们无法得到利益;对于遇难而退、失职避过,一心只想推卸责任者,消极地说要使他们无法逃避惩罚;务必要使人们回到正常的道路上来,安心自己的职位,乐于和人同心共事,一起努力尽心职守,珍惜自己的名声,做到这样才算是达到目的、才肯罢休。所以,对于超越职权、脱离同事的人,应当使他遭受一定的利害损失;对于不能胜任职务而玩忽职守的人,必须使他们蒙受一定的声名耻辱。因此,圣王教育臣民,是用仁爱之心来安置保护他们,用羞耻之心来激励驱使他们,促使他们提高能力有所成就才罢休。所以说:断绝非分之举以定国法,清除各种非分之念以治天下,安稳而尊荣,各种政治措施方向坚定不随意变动,这才合乎圣王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