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臣上

此为《管子》第三十篇,题为《君臣上》,还有《君臣下》在后。“君臣”指君道和臣道,即讨论如何为君、如何为臣的法则。本文多从君臣双方角度对照展开,这是其论述上的特点。文中又多法家言,重依法治国。 《君臣上》围绕“上下之分不同任”展开,着重阐述君臣之间应明确各自职分,分工治事;君主不应干预臣职,臣下不应侵夺君权,君主若事必躬亲反而不能照顾全局,造成“不公”。要依靠“上有明法而下有常事”,“上有法制,下有分职”达致目标;君主要立身正德,才能治官化民;君主要知人善任,臣下要守职尽责。作者为君、臣、民之间的关系设计了一个总原则,即“君据法而出令,有司奉命而行事,百姓顺上而成俗,著久而为常”。 文章还把“君权”提高到“道”的层面来认识,反复强调“道”的重要作用,要求君主掌握“道”以此治国,唯以道治国,才能形成君明、相信、五官肃、士廉、农愚、商工愿的理想局面。曾国藩《求阙斋读书录》云:“此篇言为君者专重求人,不侵臣下之职。”这讲出了《管子》中法家思想的重要特点,一方面要高扬君权,另一方面又想君权有所限制。其提倡“道”,实际正想从澄清思想认识方面,让据有最高权力的君主有所依循,有所收敛。为此,文章还认为民意是国家成败的关键;君主所作所为一定要符合民意,从民众需要出发;主张设立相关机构和制度以广泛收集民意;在广泛采纳民意、尊重民意基础上提出“与民为一体”的更高治国境界,只有万众一心,国家才能繁荣昌盛立于不败之地。这也是“管法”最值得注意之处。

吏啬夫任事,人啬夫任教。教在百姓,论在不桡,赏在信诚,体之以君臣,其诚也以守战。如此,则人啬夫之事究矣。吏啬夫尽有訾程事…
吏啬夫担任法度的制定和督察纠正工作,民啬夫担任依据法制政令教化民众的工作。教化虽是面向百姓的,但论罪则应当不徇私枉法,行赏则应当信实真诚,这首先要体现在君臣的关系上,而教化的成功效验则体现在民众战可以胜敌、守可以固国的作战实力方面。若能这样,民啬夫的职责就算是尽到了。吏啬夫全面地掌握着计量等规章制度以及办事的法律依据:审议、刑法、权衡、斗斛、文告与弹劾奏章,一切都不以私意妄加论断,而是依据法律事实为准绳。若能这样,吏啬夫的职责就算是尽到了。民啬夫制成规训完成教条以及吏啬夫制成律令完成规章制度以后,即便谨朴忠厚诚信的人也不能有所增补;玩忽怠惰狂傲嬉游的人也不能加以破坏。若能这样,君主的职责就算完成了。所以,做人君的要根据吏啬夫和民啬夫的职责和执行政绩,按照法度来考核他们。其中政绩好表现杰出的,即使用尊贵的爵位和丰厚的田产进行奖赏,民众也不会因攀比羡慕而产生嫉妒的心理。其中犯有过错失误或后果影响严重的,即使用罢黜流亡的羞辱和极刑诛死的重律来进行处罚,民众也不敢因怀恨愤疾而产生抱怨的情绪。生杀予夺和赏贤罚恶都不违背法度,百姓也就不会无缘无故地丧失自己的父母亲人...
天有常象,地有常刑,人有常礼,一设而不更,此谓三常。兼而一之,人君之道也;分而职之,人臣之事也。君失其道,无以有其国;臣…
天有固常的天文现象,地有固常的体状形貌,人有固常的礼仪制度,它们一旦成立就不会变换更改,这就叫作三常。统一法度、规划全局、兼领百官,这是君主的责任,也是为君之道;分工管理各司其职恪尽其事,这是臣子的责任,也是为臣之道。人君若违背了君道,就不能够保有他的国家;人臣若旷废了自己的职责,就不能够保住他的官位。既然如此,如果君主培养臣子能够真诚而不虚妄,那么,臣下侍奉君主也就实在而不欺诈。君主培养臣子不虚妄,颁布法令制定法度就清晰明确;臣下侍奉君主不欺诈,遵循法度服从命令就严谨认真。上面的君主明智,下面的臣子审慎,上下同心同德,循环往复相互形成默契,就成为代代相承的固定秩序和风习。君主不曾失其威信,臣下不曾旷废其产业,彼此自然和谐不必承受感恩戴德之劝。因此,在上的君主务求循道立德,在下的民众恪守节义本分,德行礼仪在上面朝廷形成了典范,崇尚美善在下面黎民得到了贯彻,这样,百姓就都会向上亲附归顺于君主,向下尽心致力于农业了。所以说:君主明智,辅相诚信,五官端肃,士人廉直,农民愚朴,商人、工匠忠厚勤谨,那么,君臣上下就互为一体,朝廷内外井然有别;黎民生活都有依靠,而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