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上者不明,令出虽自上,而论可与不可者在下 。夫倍上令以为威 ,则行则行恣于己以为私 ,百吏奚不喜之有 ?且夫令出虽自上,而论可与不可者在下,是威下系于民也 。威下系于民,而求上之毋危 ,不可得也。令出而留者无罪,则是教民不敬也 。令出而不行者毋罪,行之者有罪,是皆教民不听也 。令出而论可与不可者在官,是威下分也 。益损者毋罪 ,则是教民邪途也。如此,则巧佞之人 ,将以此成私为交;比周之人 ,将以此阿党取与 ;贪利之人,将以此收货聚财;懦弱之人,将以此阿贵事富便辟 ;伐矜之人 ,将以此买誉成名 。故令一出,示民邪途五衢 ,而求上之毋危,下之毋乱,不可得也。
作为君主,若昏庸糊涂不贤明,法令虽然由上面君主制定发出,而评定议断法令是否可行的权力却旁落到下面臣民手中。如果能违背君令而独树权威,肆无忌惮地以权谋私,百官哪有不玩忽怠慢的呢?而且法令虽然经由上面制定发出,而评定议断其是否可行却取决于下面的臣民,这样君主的权力就被下面的臣民所牵制了。君权一旦被下面的百姓所牵制,而要期望君主没有危险,那是办不到的。法令已经发出,而延误滞留的人都无罪,这就是教唆臣民百姓不尊重君权。法令已经发出,不执行法令的人无罪,而执行法令的人反而有罪,这就是教唆臣民百姓不要听从君主。法令已经发出,而评定论断其是否可行的权力却在百官手中,这就是君主权威下落。那些擅自增减法令的人都可以无罪,这就是教唆臣民去走歪门邪道。照此下去,那些奸巧善辩之人就会互相勾结营私舞弊;善于拉帮结派的人就会党同伐异、排贤去能;唯利是图的人就会搜刮勒索、收贿聚财;胆怯懦弱的人就会攀附权贵而阿谀上级、趋奉近臣或曲从宠幸;自夸贤能、卖弄骄矜的人就会沽名钓誉而成其虚名。所以,法令一经颁布发出,就等于向人们敞开了五条歪门邪道来引导百姓走上邪路,如此还想要国家君主不危亡,臣子下民不作乱,那是不可能的。
为上者不明,令出虽自上,而论可与不可者在下 [1] 。夫倍上令以为威 [2] ,则行恣于己以为私 [3] ,百吏奚不喜之有 [4] ?且夫令出虽自上,而论可与不可者在下,是威下系于民也 [5] 。威下系于民,而求上之毋危 [6] ,不可得也。令出而留者无罪,则是教民不敬也 [7] 。令出而不行者毋罪,行之者有罪,是皆教民不听也 [8] 。令出而论可与不可者在官,是威下分也 [9] 。益损者毋罪 [10] ,则是教民邪途也。如此,则巧佞之人 [11] ,将以此成私为交;比周之人 [12] ,将以此阿党取与 [13] ;贪利之人,将以此收货聚财;懦弱之人,将以此阿贵事富便辟 [14] ;伐矜之人 [15] ,将以此买誉成名 [16] 。故令一出,示民邪途五衢 [17] ,而求上之毋危,下之毋乱,不可得也。
[1] 论可与不可者:即论定是否可行。
[2] 倍上令:违背君令。倍,通“背”。违背,违反。
[3] 则:相当于“而”。恣(zì):放纵,恣肆。
[4] 奚不喜之有:哪有不玩忽职守的。喜,通“嬉”。
[5] 威下系于民:权威被下面的臣民所掌控。
[6] 毋危:没有危险。
[7] 教:教唆,唆使。
[8] 不听:不服从,不听从。
[9] 威下分:权威被臣民瓜分。
[10] 益损:指增加或减少法令。
[11] 巧佞:用花言巧语谄媚人。
[12] 比周:拉拢勾结,结党营私。
[13] 阿党取与:指迎合同伙争取朋党。即勾结同党。阿,偏袒,庇护,迎合。与,相与,相好。
[14] 阿贵事富便辟:郭沫若校读为“将以此阿贵富,事便辟”。阿,曲从,迎合。便辟,即“便嬖(piánbì)”。指善于谄媚逢迎。
[15] 伐矜:自夸骄傲。伐,自我夸耀。
[16] 买誉成名:即沽名钓誉。
[17] 邪途五衢:指以上五条邪门歪道。衢,四通八达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