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主所贵者 ,宝也 ;所亲者,戚也;所爱者,民也;所重者,爵禄也。亡君则不然,致所贵 ,非宝也;致所亲,非戚也;致所爱,非民也;致所重,非爵禄也。故不为重宝亏其命 ,故曰:令贵于宝 。不为爱亲危其社稷 ,故曰:社稷戚于亲 。不为爱人枉其法 ,故曰:法爱于人。不为重爵禄分其威 ,故曰:威重于爵禄。不通此四者,则反于无有 。故曰:治人如治水潦 ,养人如养六畜 ,用人如用草木 。居身论道行理 ,则群臣服教 ,百吏严断 ,莫敢开私焉 。论功计劳,未尝失法律也 。便辟、左右、大族、尊贵、大臣大臣 ,不得增其功焉;疏远、卑贱、隐不知之人 ,不忘其劳。故有罪者不怨上 ,爱赏者无贪心,则列则列陈之士皆轻其死而安难 ,以要上事 ,本兵之极也 。
继世在位的君主,珍视的是实情,所亲近的是亲属,所爱惜的是属下臣民,所看重的是爵位俸禄。亡国的君主,则不是这样,他最看重的不是实际;最亲近的,不是亲属;最爱惜的,不是属下臣民;最倚重珍视的,不是官秩爵禄。不要为贵重的珍宝而去损害自己的命令,所以说,命令比宝物更珍贵。不要为了所爱的亲属而危害自己的国家政权,所以说,国家政权比至爱亲属更值得亲近。不要为了保护爱惜属下臣民而违背自己的法律,所以说,法律比属下臣民更值得保护、爱惜。不要为了倚重珍视爵位俸禄而分散自己的威信和权势,所以说,权威比爵禄更为重要。君主如果不懂得这四条道理,权力就将丧失,终将回到一无所有的境地。所以说:治理民众如同治理水患,要防患于未然;养育民众如同精心喂养六畜,要培养训练出养其千日、用其一时的能力;使用民众如同精心选用百草树木,要取其所长、避其所短,适时并且恰如其分。君主自己以身作则能够按理依道行事,那么群臣就会俯首受教、真心服从,严格遵行政令;百官就会严肃法纪、断事谨慎,严格执行法律,谁也不敢徇私枉法了。在论功行赏的时候,不能违背法令的规定。君主的宠臣亲信、左右侍从、豪门大族、显赫权贵、朝廷大臣们,不得凭其位高、特权而妄自加功;关系疏远、地位低微、仕途困顿而没有名望的人物,不得因其位卑、名贱而埋没其功劳。这样,有罪受罚的人,也就不会怨恨君主;喜欢得到赏赐的人,也不会滋生妄心而贪得无厌。于是,临阵对敌的士兵,都将舍生忘死,安赴国难,力争为国立功受奖了。这就是治理军队的根本原则和统帅士兵的最重要的方法。
右“百匿”。
以上是“百匿”的内容。
世主所贵者 [1] ,宝也 [2] ;所亲者,戚也;所爱者,民也;所重者,爵禄也。亡君则不然,致所贵 [3] ,非宝也;致所亲,非戚也;致所爱,非民也;致所重,非爵禄也。故不为重宝亏其命 [4] ,故曰:令贵于宝 [5] 。不为爱亲危其社稷 [6] ,故曰:社稷戚于亲 [7] 。不为爱人枉其法 [8] ,故曰:法爱于人。不为重爵禄分其威 [9] ,故曰:威重于爵禄。不通此四者,则反于无有 [10] 。故曰:治人如治水潦 [11] ,养人如养六畜 [12] ,用人如用草木 [13] 。居身论道行理 [14] ,则群臣服教 [15] ,百吏严断 [16] ,莫敢开私焉 [17] 。论功计劳,未尝失法律也 [18] 。便辟、左右、大族、尊贵、大臣 [19] ,不得增其功焉;疏远、卑贱、隐不知之人 [20] ,不忘其劳。故有罪者不怨上 [21] ,爱赏者无贪心,则列陈之士皆轻其死而安难 [22] ,以要上事 [23] ,本兵之极也 [24] 。
右“百匿”。
[1] 世主:继世启主。
[2] 宝:当作“实”,实际。下面“致所贵,非宝也”的“宝”字同。
[3] 致所贵:最宝贵的。致,通“至”。以下三个“致”同此。
命:命令,政令
[4] 亏:损害
[5] 令贵于宝:政令比珍宝还贵重。
[6] 社稷:指国家政权。
[7] 社稷戚于亲:社稷比亲属还要亲近。
枉:弯曲
[8] 爱人:同“爱民”。下同。人,指人民。下文“法爱于人”“治人”“养人”“用人”句中“人”字,皆同此意
[9] 不为重爵禄分其威:不因为重视俸禄及官职爵位而分散其权威。
[10] 反于无有:归于无有。指君主的权威将一无所有。反,同“返”。回归,归于。
[11] 治人如治水潦:管理百姓就像处理火灾或水患,须防患于未然。水潦,流水和积水。
[12] 养人如养六畜:养育百姓如同牧养六畜。
[13] 用人如用草木:任用人才如同利用草木,用其可用之处,需扬其长,避其短,恰如其分。
论道行理:讲原则按道理办事
[14] 居身:立身。指君主立身严格要求自己
[15] 服教:服从政令。
[16] 严断:严肃决断。
[17] 开私:走后门,徇私枉法。
[18] 失:失掉。引申为违背。
左右:君主身边亲近的人
大族:势力大的家族
[19] 便辟:即“便嬖”。指善于阿谀奉承的小人
[20] 隐不知之人:无人知晓的人。指没有知名度、地位低下的人。隐不知,即“隐而不知”。指仕途穷困而不为人知。
[21] 不怨上:不会抱怨君主。
安难:安于危难,不怕牺牲
[22] 列陈之士:此谓参加作战的士兵。列陈,置身战阵。陈,同“阵”
[23] 以要上事:此谓用来为国立功受奖。要,求取。
[24] 本兵之极:统帅军队的根本方法。本,主,统帅。极,根本,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