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重之法曰:“自言能为司马不能为司马者,杀其身以衅其鼓 。自言能治田土不能治田土者,杀其身以衅其社。自言能为官不能为官者 ,
以为以为门父 。”故无敢奸能诬禄至于君者矣。故相任寅为官都 ,重门击柝不能去,亦随之以法。
轻重家的法则说:“自称自己能当司马却不能胜任司马这个职位的人,应该杀了他血祭战鼓。自称能够治理好农事却无法做到的人,应该杀了他来血祭社神。自称自己可以担当官都却不能胜任官都的人,应该断了他的双足令他守门。”所以没有人敢在君主面前大言不惭地自称自己有能力而混得高官厚禄。所以使不论是互相保举引荐的官都一类的高官,还是守门击柝这样的小官,不能胜任的都要被剥夺官爵,依法处置。
原文▾
轻重之法曰:“自言能为司马不能为司马者,杀其身以衅其鼓 [1] 。自言能治田土不能治田土者,杀其身以衅其社。自言能为官不能为官者 [2] ,
以为门父 [3] 。”故无敢奸能诬禄至于君者矣。故相任寅为官都 [4] ,重门击柝不能去,亦随之以法。
注释▾
[1] 衅其鼓:杀人以血涂鼓。衅,血祭。
[2] 自言能为官不能为官者:两“官”字下均当有“都”字。官都,国家众官之首,或某地某部的行政长官。
门父:看守城门的人
[3] 㓷:当为“劓”。割掉鼻子。此处因常与“刖”连用且同为肉刑而借指断足。古代常以断足者守门
寅:通“引”
[4] 任:保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