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之道,虚其无形。虚则不屈,无形则无所位 %%RARE无形则无所位 。无所位
,故偏流万物而不变。德者,道之舍,物得以生生,知得以职道之精 。故德者,得也。得也者,其谓所得以然也以 。无为之谓道,舍之之谓德。故道之与德无间,故言之者不别也。间之理者 ,谓其所以舍也。义者,谓各处其宜也。礼者,因人之情,缘义之理,而为之节文者也 。故礼者谓有理也。理也者,明分以谕义之意也。故礼出乎义,义出乎理,理因乎宜者也 。法者所以同出,不得不然者也,故杀僇禁诛以一之也 。故事督乎法,法出乎权,权出于道。
天道,是虚而无形的。虚寂,就不受挫折;无形,就无所抵触。无所抵触,因此能流转于万物之间而不会随之改变。德,是道寄寓的馆舍,万物依赖它得以焕发生机,心智依赖它得以认识道的真谛。所以,“德”就是“得”。所谓得,那就等于说是所要得到的东西已经得到了。虚静无为叫作道,体现它的就叫作德。所以道与德没有什么差别,人们谈论它们往往不加区别。说他们没有差别,是因为德就是道的体现。所谓义,说的是各行其宜。所谓礼,则是根据人的感情,按照义的道理,而设立的礼仪制度。因此,礼也可以说是合乎义理。理,通过明确事物的本分来表达义的内涵。所以,礼从理产生,理从义产生,义产生于行事所宜。法度是用来统一参差不齐的社会行动而不得不实行的,所以要运用杀戮禁诛来实现这种统一。所以事事都要用法律准绳来督察,法是通过权衡得失而产生的,而权衡的标准则是以道为根据的。
天之道,虚其无形。虚则不屈,无形则无所位
[1] 。无所位
,故偏流万物而不变。德者,道之舍,物得以生生,知得以职道之精 [2] 。故德者,得也。得也者,其谓所得以然也以 [3] 。无为之谓道,舍之之谓德。故道之与德无间,故言之者不别也。间之理者 [4] ,谓其所以舍也。义者,谓各处其宜也。礼者,因人之情,缘义之理,而为之节文者也 [5] 。故礼者谓有理也。理也者,明分以谕义之意也。故礼出乎义,义出乎理,理因乎宜者也 [6] 。法者所以同出,不得不然者也,故杀僇禁诛以一之也 [7] 。故事督乎法,法出乎权,权出于道。
[1] 位
:抵触的意思。位,立。
,逆也。
[2] 职:通“识”。认识,了解。
[3] 以:同“已”。
[4] 间之理者:据王引之说,应作“无间者”,无间,没有差别。
[5] 为之节文:为它制定礼仪制度。
[6] 宜:适宜。又,据郭沫若说,“宜”应改为“道”字,句谓理产生于道。
一之:使之统一
[7] 僇:通“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