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之本二:一曰人,二曰事。人欲必用,事欲必工 。人有逆顺,事有称量 。人心逆则人不用,事失称量则事不工。事不工则伤,人不用则怨。故曰:“取人以己,成事以质 。”
治国的根本有两条:一是治人,二是治事。治人要求他一定效力,治事要求它一定成功。人有逆有顺,事情有分量尺度。人心逆就不肯效力,事不合分量尺度就不可能成功。事情不成功就意味着有所损伤,人不肯效力就意味着有怨恨。因此说:“取用于人要用自己做比对,办事要根据实际情况。”
原文▾
治之本二:一曰人,二曰事。人欲必用,事欲必工 [1] 。人有逆顺,事有称量 [2] 。人心逆则人不用,事失称量则事不工。事不工则伤,人不用则怨。故曰:“取人以己,成事以质 [3] 。”
注释▾
[1] 工:通“功”。有功效,成功。
[2] 称量:分量尺度。
[3] 质:准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