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矩者,方圜之正也 。虽有巧目利手,不如不如拙规矩之正方圜也 。故巧者能生规矩,不能废规矩而正方圜。虽圣人能生法,不能废法而治国。故虽有明智高行,倍法而治 ,是废规矩而正方圜。
规矩,是矫正方圆的工具。人们虽有巧手利目,也不如朴拙的规矩能有效矫正方圆。所以,聪明灵巧的人虽可以制造出规矩,却不能废弃规矩来矫正方圆。圣人虽能制定法度律令,却不能废弃法度律令来治理国家。所以,圣人明君虽有明彻的智慧和高尚的品德,如果他们违背法度来治理国家,就等同于废除规矩来矫正方圆一样。
原文▾
规矩者,方圜之正也 [1] 。虽有巧目利手,不如拙规矩之正方圜也 [2] 。故巧者能生规矩,不能废规矩而正方圜。虽圣人能生法,不能废法而治国。故虽有明智高行,倍法而治 [3] ,是废规矩而正方圜。
注释▾
[1] 规矩者,方圜之正也:意谓规矩是矫正方圆的工具。方圜之正,即“正方圆”。圜,同“圆”。下同。
[2] 拙:笨拙。引申为粗糙、简朴。
[3] 倍:通“背”。背离,背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