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啬夫任事,人啬夫任教。教在百姓,论在不桡,赏在信诚,体之以君臣,其诚也以守战。如此,则人啬夫之事究矣。吏啬夫尽有訾程事…

这篇导读讲的是治国分工:吏啬夫管具体事务,按法规办事;人啬夫管教化百姓,讲诚信公正。两者各司其职、规矩立好后,国君就能垂拱而治,忠奸善恶自有制度来评判。

吏啬夫任事 ,人啬夫任教 。教在百姓,不桡 ,赏在信诚,体之以君臣 ,其诚也以守战 。如此,则人啬夫之事矣 。吏啬夫尽有訾程事律 ,论法辟、衡权、斗、文文劾 ,不以私论,而以事为 。如此,则吏啬夫之事究矣。人啬夫成教、吏啬夫成律之后,则虽有敦忠信者 ,不得也 ;而戏豫怠傲者,不得败也 。如此,则人君之事究矣。是故为人君者,因其业乘其事 ,而之以度 。有善者,赏之以列爵之尊、田地之厚,而民不也 。有过者,罚之以废亡之辱、死之刑 ,而民不也 。杀生不违,而民莫遗其亲者 ,此唯上有明法而下有常事也。

吏啬夫担任法度的制定和督察纠正工作,民啬夫担任依据法制政令教化民众的工作。教化虽是面向百姓的,但论罪则应当不徇私枉法,行赏则应当信实真诚,这首先要体现在君臣的关系上,而教化的成功效验则体现在民众战可以胜敌、守可以固国的作战实力方面。若能这样,民啬夫的职责就算是尽到了。吏啬夫全面地掌握着计量等规章制度以及办事的法律依据:审议、刑法、权衡、斗斛、文告与弹劾奏章,一切都不以私意妄加论断,而是依据法律事实为准绳。若能这样,吏啬夫的职责就算是尽到了。民啬夫制成规训完成教条以及吏啬夫制成律令完成规章制度以后,即便谨朴忠厚诚信的人也不能有所增补;玩忽怠惰狂傲嬉游的人也不能加以破坏。若能这样,君主的职责就算完成了。所以,做人君的要根据吏啬夫和民啬夫的职责和执行政绩,按照法度来考核他们。其中政绩好表现杰出的,即使用尊贵的爵位和丰厚的田产进行奖赏,民众也不会因攀比羡慕而产生嫉妒的心理。其中犯有过错失误或后果影响严重的,即使用罢黜流亡的羞辱和极刑诛死的重律来进行处罚,民众也不敢因怀恨愤疾而产生抱怨的情绪。生杀予夺和赏贤罚恶都不违背法度,百姓也就不会无缘无故地丧失自己的父母亲人了。要做到这些,只有依靠上面的君主树立明确的法律制度,以及下面的臣子有固定的职责范围和行事准则才行。

注释

文劾:书面检举弹劾他人的罪状

原文

吏啬夫任事 [1] ,人啬夫任教 [2] 。教在百姓,论在不桡 [3] ,赏在信诚,体之以君臣 [4] ,其诚也以守战 [5] 。如此,则人啬夫之事究矣 [6] 。吏啬夫尽有訾程事律 [7] ,论法辟、衡权、斗斛、文劾 [8] ,不以私论,而以事为正 [9] 。如此,则吏啬夫之事究矣。人啬夫成教、吏啬夫成律之后,则虽有敦悫忠信者 [10] ,不得善也 [11] ;而戏豫怠傲者,不得败也 [12] 。如此,则人君之事究矣。是故为人君者,因其业 [13] ,乘其事 [14] ,而稽之以度 [15] 。有善者,赏之以列爵之尊、田地之厚,而民不慕也 [16] 。有过者,罚之以废亡之辱、僇死之刑 [17] ,而民不疾也 [18] 。杀生不违,而民莫遗其亲者 [19] ,此唯上有明法而下有常事也。

注释

[1] 吏啬夫:古时官职名称,主管监察官吏。

[2] 人啬夫:官职名称,主管教化百姓。又作“民啬夫”,张佩纶云:“人”当作“民”,唐讳。

不桡:不枉曲,意谓不枉法徇私

[3] 论:判定罪刑

[4] 体之以君臣:即以君臣关系之大体教民。体,体统,大体。

[5] 以守战:可以防守,可以进攻。

[6] 究:穷,尽,终极。

[7] 訾程事律:按规章制度做事。訾程,指计量的规章,如下文之衡权、斗斛之类。訾,指计量、计算。程,指规章法度。事律,指办事的法规。即根据法令行事。

文劾:书面检举弹劾他人的罪状

[8] 法辟:法度与刑罚。指刑罚,也是法

[9] 正:通“证”。凭证。

[10] 悫:忠厚,诚笃。

[11] 善:修治,修补。引申为增补。

[12] 而戏豫怠傲者,不得败也:这两句是说吏啬依法度办事,做得完美,无须补充也不可败坏。戏豫,逸豫,嬉游逸乐。败,败坏。

[13] 因其业:依靠各官员之业务。

[14] 乘其事:借助着各种官员之事。

[15] 稽:考核,审察。

[16] 慕:思慕。引申为计较、攀比。

[17] 僇:通“戮”。杀戮。

[18] 疾:恨。非毁。

[19] 遗其亲:指丧失、失去他们父母等至亲。生杀合理,百姓就能安享生活。遗,引申为丧失,遗失。亲,指父母等亲人。意谓杀生既有法度,百姓就有所遵循,不会轻易违法、外出流亡、铤而走险而弃离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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