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君人者有大过,臣人者有大罪。国所有也,民所君也,有国君民而使民所恶制之,此一过也。民有三务,不布,其民非其民也。民非其…

当国君的让百姓厌恶的制度来统治,这是大过;当臣子的光拿俸禄不干事、溜须拍马,这是大罪。治国理政必须顺应民心,让百姓安心务农,否则国家就守不住、打不赢。

君人者有大过 ,臣人者有大罪 。国所有也 ,民所君也 ,有国君民而使民所恶之 ,此一过也。民有三务 ,不 ,其民非其民也 。民非其民,则不可以守战,此君人者二过也。夫臣人者,受君高爵重禄,治大官倍其官其事 ,穆君之色 ,从其欲,阿而胜之 ,此臣人之大罪也。君有过而不改,谓之倒;臣当罪而不诛,谓之乱。君为倒君,臣为乱臣,国家之衰也,可坐而待之。是故有道之君者执 ,相执 ,大夫执法以牧其群臣,群臣尽智竭力以其上 。四守则治 ,则乱 ,故不可不明设而守固

统治民众的君主会有大过,为人臣者也会有大罪。国家为君主所拥有,百姓为君主所统治,拥有国家统治百姓却任命百姓憎恶之人去掌权管理,这是第一项过失。百姓有三季的农事,君主没有做好安排,百姓不愿为其效力,就不再是其子民。百姓不是君主的子民,就不能用来守卫或作战,这是君主的第二项过失。为人臣者,享受国君给予的高官厚禄,担任重要职务,却背离职守,顺从君主的私欲,逢迎君主的脸色,通过阿谀奉承控制君主,这是为人臣的大罪。君主有过失而不改正,称之为倒行逆施;臣子有罪过而不诛灭,称之为犯上作乱。国君是逆君,臣子是乱臣,国家的衰亡指日可待。因此有道之君掌握国家根本,辅相掌握国家枢要,大夫执行法令管理群臣,群臣竭忠尽智为君主服务。这四类职守得到执行则国家大治,变换不安则国家动乱,因此不能不明确规定且坚持遵行。

注释

张佩纶云:“民所恶”指奸伪

原文

夫君人者有大过 [1] ,臣人者有大罪 [2] 。国所有也 [3] ,民所君也 [4] ,有国君民而使民所恶制之 [5] ,此一过也。民有三务 [6] ,不布 [7] ,其民非其民也 [8] 。民非其民,则不可以守战,此君人者二过也。夫臣人者,受君高爵重禄,治大官 [9] ,倍其官 [10] ,遗其事 [11] ,穆君之色 [12] ,从其欲,阿而胜之 [13] ,此臣人之大罪也。君有过而不改,谓之倒;臣当罪而不诛,谓之乱。君为倒君,臣为乱臣,国家之衰也,可坐而待之。是故有道之君者执本 [14] ,相执要 [15] ,大夫执法以牧其群臣,群臣尽智竭力以役其上 [16] 。四守者得则治 [17] ,易则乱 [18] ,故不可不明设而守固 [19] 。

注释

[1] 君人者:统治人民的人,指君主。

[2] 臣人者:为人臣者,臣用于人者,指大臣。开头两句为总提,下面具体申说君臣之过的表现。

[3] 所有:为君主所据有。

[4] 所君:为君主所统治。

张佩纶云:“民所恶”指奸伪

:控制,统治,管理

[5] 民所恶:人民憎恶的人

[6] 三务:春、夏、秋三季的农事。

[7] 布:布置,安排。

[8] 非其民:民众不愿为之效力,等于非其子民。

[9] 治大官:担任重要职务。治,司,主管。

[10] 倍其官:背离职守。

[11] 遗:放弃。

[12] 穆君之色:逢迎君主的脸色。穆,顺从迎合貌。

[13] 阿而胜之:通过阿谀奉承来控制君主。阿,曲从、迎合。胜,克制、挟制。

[14] 本:根本。

[15] 要:枢要,机要。

[16] 役:供奉,服务。

:各尽其职

[17] 四守:指君主、辅相、大夫、群臣的职守

[18] 易:改变,更换。

[19] 明设而守固:明确规定而坚持遵行。明设,明确地设立和划分。守固,坚决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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