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主者 ,上之所以一民使下也。私术者,下之所以侵上乱主也。故法废而私行,则人主孤特而独立 ,人臣群党而成朋。如此则主弱而臣强,此之谓乱国。故《明法》曰:“所谓乱国者,臣术胜也。”
明确法度,是君主用来统一民众役使臣下的。私术,是臣下用来侵扰朝廷君主的。因此法度废弃而私术盛行,君主就陷于孤立而无依靠,臣下就会勾结而形成朋党。这会形成主弱臣强的局面,这就叫混乱的国家。因此《明法》篇说:“所谓乱国,就是臣术占上风。”
原文▾
明主者 [1] ,上之所以一民使下也。私术者,下之所以侵上乱主也。故法废而私行,则人主孤特而独立 [2] ,人臣群党而成朋。如此则主弱而臣强,此之谓乱国。故《明法》曰:“所谓乱国者,臣术胜也。”
注释▾
[1] 明主:此处当为“明法”之讹误。
[2] 孤特:孤立,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