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主在上位,有必治之势,则群臣不敢为非。是故群臣之不敢欺主者,非爱主也 ,以畏主之威势也;百姓之争用,非以爱主也,以畏主之法令也。故明主操必胜之数,以治必用之民;处必尊之势,以制必服之臣。故令行禁止,主尊而臣卑。故《明法》曰:“尊君卑臣,非计亲也,以势胜也。”
明君在尊崇的地位,有绝对统治的权势,群臣就不敢为非作歹。所以群臣之所以不敢欺瞒君主,并不是爱戴君主,而是因为害怕君主的威势;百姓之所以争相为君主所役使,也不是因为爱戴君主,而是因为害怕君主的法令。因此明主掌握着必胜的策略,来统治必须要服从役使的民众;处在绝对尊崇的地位,来控制必须要服从的臣子。故而令行禁止,形成君主尊崇臣下卑弱的局面。因此《明法》篇说:“尊君卑臣,不是靠亲情关系,是靠权势来取胜。”
原文▾
明主在上位,有必治之势,则群臣不敢为非。是故群臣之不敢欺主者,非爱主也 [1] ,以畏主之威势也;百姓之争用,非以爱主也,以畏主之法令也。故明主操必胜之数,以治必用之民;处必尊之势,以制必服之臣。故令行禁止,主尊而臣卑。故《明法》曰:“尊君卑臣,非计亲也,以势胜也。”
注释▾
[1] 爱:喜爱,爱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