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主者,有法度之制,故群臣皆出于方正之治而不敢为奸。百姓知主之从事于法也,故吏之所使者,有法则民从之,无法则止,民以法与吏相距 ,下以法与上从事。故诈伪之人不得欺其主,嫉妒之人不得用其贼心,谗谀之人不得施其巧。千里之外,不敢擅为非。故《明法》曰:“有法度之制者,不可巧以诈伪。”
明君,掌握着对法度的控制,因此群臣都由于规范的治理而不敢行奸佞之事。百姓也知道君主是依法办事的,因此官吏对民众的役使,合法的民众就服从,不合法的就拒绝,民众用法度和官吏相抗衡,下层凭法度为上层处理事务。因此奸诈的人不能欺骗君主,嫉妒的人无法施用害人之心,谗谀之人不能施展其机巧。即使在千里之外,人们都不敢擅自为非作歹。因此《明法》篇说:“有了法度的制约,民众就不能通过伪诈来取巧。”
原文▾
明主者,有法度之制,故群臣皆出于方正之治而不敢为奸。百姓知主之从事于法也,故吏之所使者,有法则民从之,无法则止,民以法与吏相距 [1] ,下以法与上从事。故诈伪之人不得欺其主,嫉妒之人不得用其贼心,谗谀之人不得施其巧。千里之外,不敢擅为非。故《明法》曰:“有法度之制者,不可巧以诈伪。”
注释▾
[1] 相距:相抗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