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主之道,卑贱不待尊贵而见 ,大臣不因左右而进 ,百官条通 ,群臣显见 ,有罚者主见其罪,有赏者主知其功。见知不悖,赏罚不差。有不蔽之术,故无壅遏之患。乱主则不然,法令不得至于民,疏远隔闭而不得闻。如此者,壅遏之道也。故《明法》曰:“令出而留谓之壅。”
明君的表现,是那些卑贱之士不用尊贵大臣引见就能见到君主,大臣提拔不依靠左右近臣进言,君主与百官联系顺畅,对群臣了解底细。受罚的人,君主明见其罪过所在;受赏的人,君主知道他的功绩如何。所见与所知没有谬误,所赏与所罚没有差错。君主有不受蒙蔽的办法,因此朝政没有阻碍不通的忧患。昏君就不是这样了,他的法令不能到达民众,被疏远隔绝而不能了解情况。这种情况是被蒙蔽的君主的局面。因此《明法》篇说:“政令发出而留滞称为壅。”
原文▾
明主之道,卑贱不待尊贵而见 [1] ,大臣不因左右而进 [2] ,百官条通 [3] ,群臣显见 [4] ,有罚者主见其罪,有赏者主知其功。见知不悖,赏罚不差。有不蔽之术,故无壅遏之患。乱主则不然,法令不得至于民,疏远隔闭而不得闻。如此者,壅遏之道也。故《明法》曰:“令出而留谓之壅。”
注释▾
尊贵:地位尊贵的人
[1] 卑贱:地位低下的人
[2] 左右:近臣。
[3] 条:通,通达,通畅。
[4] 显见:分明可见,显而易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