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主在上位,则竟内之众尽力以奉其主,百官分职致治以安国家。乱主则不然,虽有勇力之士,大臣私之,而非以奉其主也;虽有圣智之…

贤明的君主能让百姓和百官尽心效力,国家自然安定;昏君却被大臣架空,人才和权力都落入私人之手,空有君主之名。核心在于君主必须真正掌握用人之权和治国实权。

明主在上位,则竟则竟内之众尽力以奉其主 ,百官分职致治以安国家。乱主则不然,虽有勇力之士,大臣之 ,而非以奉其主也;虽有圣智之士,大臣私之,非以治其国也。故属数虽众,不得进也;百官虽具,不得也 。如此者,有人主之名而无其实。故《明法》曰:“属数虽众,非以尊君也;百官虽具,非以任国也。此之谓国无人。”

明君在上执政,国内民众都尽心竭力来尊奉君主,百官也分工治事来安定国家。昏君在位就不是这样。即使有勇力之士,也被大臣私家豢养,而不是让他们侍奉君主;即使有圣智之士,也被大臣私家豢养,而不是让他们治理国家。因此君主统治下的人虽多,却不能进用;百官虽然都齐备,却不能支配。像这样就是有君主之名而无其实。因此《明法》篇说:“朝廷所属的人员虽然很多,但不是拥护君主的;百官虽然很齐备,但不是治理国事的。这就叫国中无人。”

原文

明主在上位,则竟内之众尽力以奉其主 [1] ,百官分职致治以安国家。乱主则不然,虽有勇力之士,大臣私之 [2] ,而非以奉其主也;虽有圣智之士,大臣私之,非以治其国也。故属数虽众,不得进也;百官虽具,不得制也 [3] 。如此者,有人主之名而无其实。故《明法》曰:“属数虽众,非以尊君也;百官虽具,非以任国也。此之谓国无人。”

注释

[1] 竟内:国内。竟,通“境”。

[2] 私:私养,私用。

[3] 制:控制,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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