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所谓功者,安主上,利万民者也。夫破军杀将,战胜攻取,使主无危亡之忧,而百姓无死虏之患,此军士之所以为功者也。奉主法,治…

功劳不是看打了多少仗、管了多少人,而是看是否让君主安心、让百姓得利。君主只需按职责考核,依法论功行赏,自己不必插手,天下自然清明。

凡所谓功者,安主上,利万民者也。夫破军杀将,战胜攻取,使主无危亡之忧,而百姓无死虏之患,此军士之所以为功者也。奉主法,治竟内,使强不凌弱,众不暴寡,万民欢尽其力而奉养其主,此吏之所以为功也。主之过 ,救主之失,明理义以道其主,主无邪僻之行,蔽欺之患,此臣之所以为功也。故明主之治也,明分职而课功劳,有功者赏,乱治者诛。诛赏之所加,各得其宜,而主不自与焉。故《明法》曰:“使法量功,不自也 。”

凡是所谓功劳,是指安定国君,利惠万民。击破敌军杀死敌将,战而胜攻而取,使国君没有危亡的忧虑,百姓没有死亡被俘的祸患,这是军士的功劳。奉行君主的法度,治理好境内的政事,使强者不欺凌弱者,人多势众的不凌暴人少势孤的,万民竭尽其力来侍奉君主,这是官吏的功劳。匡正君主的过错,挽救君主的失误,申明理义来引导君主,使君主没有乖谬的行为,也没有被欺蒙的忧患,这是大臣的功劳。因此明君治国,明确职务而考察功劳,有功的人赏,扰乱国治的人罚,赏罚所加,各得其所,而君主不用亲自干预。因此《明法》篇说:“用法度计量功劳,自己并不裁定。”

原文

凡所谓功者,安主上,利万民者也。夫破军杀将,战胜攻取,使主无危亡之忧,而百姓无死虏之患,此军士之所以为功者也。奉主法,治竟内,使强不凌弱,众不暴寡,万民欢尽其力而奉养其主,此吏之所以为功也。匡主之过 [1] ,救主之失,明理义以道其主,主无邪僻之行,蔽欺之患,此臣之所以为功也。故明主之治也,明分职而课功劳,有功者赏,乱治者诛。诛赏之所加,各得其宜,而主不自与焉。故《明法》曰:“使法量功,不自度也 [2] 。”

注释
[1] 匡:匡正。[2] 度:度量,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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