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主之张官置吏也,非徒尊其身厚奉之而已也,使之奉主之法,行主之令,以治百姓而诛盗贼也。是故其所任官者大,则爵尊而禄厚;其…

当官不是光为了拿高薪、享厚禄,而是替君主执法行令、管好百姓、铲除盗贼。官大禄厚、官小禄薄,赏罚分明才能治吏;若只养亲信、不干实事,官职就形同虚设。

人主之张官置吏也,非徒尊其身厚奉之而已也,使之奉主之法,行主之令,以治百姓而诛盗贼也。是故其所任官者大,则爵尊而禄厚;其所任官者小,则爵卑而禄薄。爵禄者,人主之所以使吏治官也。乱主之也 ,处尊位,受厚禄,养所与,而不以官为务。如此者,则官失其能矣。故《明法》曰:“小臣持禄养佼,不以官为事,故官失职。”

君主设置官吏,不只是推尊他们的地位厚予他们俸禄而已,而是让他们遵行君主的法度,执行君主的政令,来治理百姓诛灭盗贼的。因此担任官职大的,就爵位尊贵俸禄丰厚;担任官职小的,就爵位低微俸禄微薄。爵禄,是君主用来治理官吏的。昏君任命的官员,身处在尊贵的地位,拿着优厚的俸禄,养着自己结交的党羽,而不做本职工作。像这种情况,官吏就失去了作用职能。因此《明法》篇说:“小臣拿着俸禄结交党羽,不以公职为本务,故而官吏就没有作用了。”

原文

人主之张官置吏也,非徒尊其身厚奉之而已也,使之奉主之法,行主之令,以治百姓而诛盗贼也。是故其所任官者大,则爵尊而禄厚;其所任官者小,则爵卑而禄薄。爵禄者,人主之所以使吏治官也。乱主之治也 [1] ,处尊位,受厚禄,养所与佼,而不以官为务。如此者,则官失其能矣。故《明法》曰:“小臣持禄养佼,不以官为事,故官失职。”

注释

[1] 治:这里指任用的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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