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主者,使下尽力而守法分,故群臣务尊主而不敢顾其家;臣主之分明,上下之位审,故大臣各处其位而不敢相贵。乱主则不然,法制废而不行,故群臣得务益其家;君臣无分,上下无别,故群臣得务相贵。如此者,非朝臣少也,众不为用也。故《明法》曰:“国无人者,非朝臣衰也 ,家与家务相益,不务尊君也;大臣务相贵,而不任国也。”
明君,使臣下尽力工作而守法,故而群臣努力尊崇君主而不敢顾念自己的家庭;君臣之分明确,上下的地位确定,故而大臣各安其位而不敢相互抬举。昏君就不是这样,法度废弛不能实行,故而群臣都竭力经营自己的家庭;君臣上下没有分别,故而群臣竭力相互抬举。像这种情况,不是朝臣少,而是众人不为君主所用。因此《明法》篇说:“所谓国中无人,并不是说朝廷大臣不足,而是私家之间竭力互相助益,不竭力尊奉国君;大臣之间竭力互相抬举,而不肯为国办事。”
原文▾
明主者,使下尽力而守法分,故群臣务尊主而不敢顾其家;臣主之分明,上下之位审,故大臣各处其位而不敢相贵。乱主则不然,法制废而不行,故群臣得务益其家;君臣无分,上下无别,故群臣得务相贵。如此者,非朝臣少也,众不为用也。故《明法》曰:“国无人者,非朝臣衰也 [1] ,家与家务相益,不务尊君也;大臣务相贵,而不任国也。”
注释▾
[1] 衰: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