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主之择贤人也,言勇者试之以军 ,言智者试之以官。试于军而有功者则举之,试于官而事治者则用之。故以战功之事定勇怯,以官职之治定愚智;故勇怯愚智之见也,如白黑之分。乱主则不然,听言而不试,故妄言者得用;任人而不官,故不肖者不困。故明主以法案其言而求其实,以官任其身而课其功 ,专任法不自举焉。故《明法》曰:“先王之治国也,使法择人,不自举也。”
明君选拔有才能的人,号称有勇力的就用行军作战考验他,号称有智谋的就用为官办事考验他。通过行军作战,有功的就提拔他,通过为官办事,干得好的就任用他。因此用战功的事实鉴定勇怯,用为官的治绩鉴定愚智,这样勇怯愚智的显现,就像黑白一样分明。昏君则不是这样,只听言论而不加考验,因此说假话的人也得以举用;任用人而不用为官政绩考察他,因此没有能力的也不会遇到困难。因此英明的君主用法度验证推举的言论要求他给出证据,用官职任命他来考察他的政绩,是专门靠法度取人而不是自己推荐。因此《明法》篇说:“先王的治国,用法度录取人才,自己并不推荐。”
注释▾
军:军伍,作战
原文▾
明主之择贤人也,言勇者试之以军 [1] ,言智者试之以官。试于军而有功者则举之,试于官而事治者则用之。故以战功之事定勇怯,以官职之治定愚智;故勇怯愚智之见也,如白黑之分。乱主则不然,听言而不试,故妄言者得用;任人而不官,故不肖者不困。故明主以法案其言而求其实,以官任其身而课其功 [2] ,专任法不自举焉。故《明法》曰:“先王之治国也,使法择人,不自举也。”
注释▾
军:军伍,作战[1] 试:考验[2] 课:考验,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