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主之道,立民所欲以求其功,故为爵禄以劝之;立民所恶以禁其邪,故为刑罚以畏之。故案其功而行赏,案其罪而行罚,如此则群臣之举无功者,不敢进也;毁无罪者 ,不能退也。故《明法》曰:“誉者不能进而诽者不能退也。”
明君的治国之道,根据人民想要的来制定政策促使他们立功,因此设立爵禄来鼓励他们;根据人民厌恶的来制定政策禁止他们行恶,因此规定刑罚来震慑他们。因此考察他们的功劳而行赏,考察他们的罪过而行罚,这样群臣所举荐的无功的人,不敢进入朝廷,群臣所诽谤无罪的人,也不可能被废免。因此《明法》篇说:“夸誉不能进用人,诽谤也不能罢免人。”
原文▾
明主之道,立民所欲以求其功,故为爵禄以劝之;立民所恶以禁其邪,故为刑罚以畏之。故案其功而行赏,案其罪而行罚,如此则群臣之举无功者,不敢进也;毁无罪者 [1] ,不能退也。故《明法》曰:“誉者不能进而诽者不能退也。”
注释▾
[1] 毁:诋毁,诽谤。